测度论1
I 抽象测度理论
定义1: X满足
-
M⊂X,M是σ−algebra
-
μ:M→[0,∞],Ei是可数的不相交的集合
μ(n=1∑∞Ei)=n1∑∞μ(Ei)
则称X为测度空间,记为(X,M,μ)
定义2: μ∗:X→[0,∞],满足
- μ∗(∅)=0
- E1⊂E2⇒μ∗(E1)≤μ∗(E2)
- Ei是可数则
μ∗(∪j=1∞Ej)≤j=1∑∞μ∗(Ej)
则称μ∗为X的外测度
定义3:E⊂X,∀A
μ∗(A)=μ∗(E∩A)+μ∗(Ec∪A)
则称E为Caratheodory可测
所有Caratheodory可测的集合构成一个σ−algebra M,μ∗限定在M构成一个测度函数,则(X,M,μ)为由μ∗导出的测度
II Lebesgue可测
定义4:Qj为Rd上的闭立方体
m∗(E)=infj=1∑∞∣Qj∣
m∗为Rd上的一个外测度
定义5:E⊂Rd,存在开集O,E⊂O
m∗(O−E)≤ϵ
则称E是Lebesgue可测的
通过定义5得到的可测空间与通过定义3得到的可测空间是一样的